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审核发了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营业执照,并签发了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北京代表处证书(见附件)。
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特郑重声明:
一 、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是2003年11月03日在美国加利福利亚州注册,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领事馆印证的国际性合法组织。
二 、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法定代表人为姜琳女士。
三 、姜琳女士现任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主席兼中国首席代表。
四 、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及北京办事处地址是:北京市秀水街1号11号楼603 。
五 、凡法人代表、办公地址与上述情况不相符的所谓的“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均是盗用本会名称的假冒组织。
六 、凡盗用本会名称的假冒组织其所作所为自行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与本会无关。
七 、敦促盗用本会名称的假冒组织立即停止盗用本会名称的行径。
八 、本会对盗用本会名称,滥用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名义的组织和个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特此声明
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