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于美国的展览业协会的独立组展商协会(简称SISO)的总部设在芝加哥。在全球拥有170家会员,世界上有影响、实力雄厚的展览会组织者,如法兰克福展览公司、励展公司、蒙哥马力等展览公司均是该协会的会员。该协会的会员每年在全世界举办3000多个贸易展览会。仅去年,SISO成员所举办的展览会已占美国展览会总数的45%,并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SISO在其运作上一定有其独到之处。记者专访了SISO首席执行官Mary Beth Rebedeau女士(以下简称Mary),SISO的运作模式对中国展览业或许有着借鉴意义。
合作永远是最好的方式
《中国经营报》:据了解,美国展览会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行业协会组织,另一种是属于SISO的会员来组织,在中国,行业协会组织展会有很大优势,在美国是否也是如此?
Mary:作为协会,有时候会有一些行业方面的优势。但这只是相对优势,协会是有机构有组织的,所以有些时候对一些事情的决策很慢,所有的事情都是通过董事会表决的,但是董事会是由很多的成员组成的,这使得这种机构效率比较低。但是像独立组织机构就会很及时和切实的做出一些决定,来抢占市场。但两种组织机构竞争还是很激烈的,各有优势。
行业协会的主要优势是在税收方面,在美国,非赢利性组织机构组织的展会税收非常低,而全赢利性机构,税收就比较高。
从展览规模上来看,独立组展商比行业协会办的展览大而且多,相对来说更专业。美国200多个展会中,大部分是由独立组展商主办的。独立组展商在美国展览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经营报》:两种展览会的组织机构尽管有竞争,是否也存在着合作办展的情况?
Mary:合作的情况很普遍,我本人就是两个展览会的组织者、承办者,而展会的主办方就是贸易协会。贸易协会主办展览会,常常选择独立组展的公司来为其承办展会。或者是传递一些相关的战略性的合作方式和理念,所以在美国的展览会中,双方合作的展会是占一定比重的。
当然,有时这种合作也会产生矛盾,比如前两年有个案例,本来是合在一起的展览,但是后来分开了,一个独立组展商在美国另外一个地方举办了同类的展会,并且规模及影响力超过了原来的展会,这样双方就产生了矛盾。但是合作仍然并且永远是最好的方式。
《中国经营报》:在合作办展中,两种机构是如何分工的,独立展商如果有了办展的网络和渠道后脱离协会,再办个同类的展会,这样是否被允许?
Mary:在合作办展中,双方有很明确的分工,但展会的品牌到底属于谁,要取决于谁占的股份多一些。如果原来双方是合作办展,一般合作前会有个协议,如果双方分开,在分开后3~5年是不允许再办同类展会的。
市场会自然解决重复办展的问题
《中国经营报》有介绍说,SISO是赢利性会员组织,SISO本身是赢利的吗?
Mary:协会本身并不是赢利的,但是他们所有的成员的公司都是赢利的。他们非常有创意,创造了很多模式,比如说他们会请一些比较有钱的大公司作为他们的主办方,资助他们;这个主办方出资让他们去招一些自己的潜在客户,让这些客户来听课或者是来参加他们的活动客户也很乐于接受,因为他们不需要花一分钱就可以来参加这样的会议并得到相关的信息,主办方虽然出资了,但是却可以面对面与自己的潜在客户进行交流。而协会也可以从中获取客户信息,为自己成功办展打下基础。
《中国经营报》:在美国,有不同的展览组织机构,如何避免重复办展的现象?
Mary:主要还是要靠市场来解决这个问题。有时候市场上可能同时会出现很多同类的展会,刚开始也许都会有赢利,但是时间长了,一些赢利的会继续生存,有些由于经营不善可能就会消失了。主要是要通过市场的筛选来优胜劣汰。
作为展会,主要是要吸引参展商和参观者的到来,如果大家都不来,展会就无法生存。在美国,没有政府组织的展览会,而且协会也控制不了所有的成员办展。因此也会有重复办展的问题存在,比如在一个地区,某个行业非常热门,很多主办者同时办展,但是重要的是每个展会要有自己的卖点,能吸引参展商和参观者前来参加。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会被市场淘汰。
